韩国法院判一日公司赔偿1亿韩元,胜诉二战劳工
2025-12-12 09:42
12月11日,韩国最高法院就二战期间强迫劳动受害者幸存者向一家日本公司提起的赔偿索赔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二审判决,要求被告支付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8万元)。韩国二战强迫劳动受害者郑某的遗属于2019年4月向新日铁公司提起赔偿诉讼。一审法院于2021年9月做出了原告败诉的判决,理由是幸存者使用损害赔偿的权利已经到期。但二审法院援引韩国最高法院2024年8月的裁决,认为该案未超过诉讼时效,撤销一审判决,并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1亿韩元赔偿金。 1910年至1945年日本对朝鲜半岛的殖民统治期间,大量工人被强迫d 到日本当苦力。长期以来,韩国受伤工人及其幸存者多次向日本提起诉讼,但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始终以索赔问题已根据《韩日索赔协定》“解决”为由拒绝赔付。 2018年10月,韩国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澄清,《韩日索赔协定》并不妨碍二战期间被强征入伍的韩国工人行使个人索赔权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