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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伤人”将受到治安处罚。新规定

2025-12-28 09:33

明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对野狗、犬类等危险动物不拴绳、伤人行为实施更严厉的处罚。根据新规定,此类行为可能会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甚至拘留10日。北京星珠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斌律师表示,新法加大了对饲养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允许动物恐吓他人的动物的处罚力度。罚款数额由原来的最高500元提高到1000元。驾驶动物伤害他人的行为将适用新法第五十一条关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规定,因此处罚力度也会相应加大。此外,新法还加大了对两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销售、募集资金的行为。凶猛的动物,例如野狗;二是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动物伤害他人的。例如,非法饲养攻击性犬只的,首先会受到警告。如果不改正或者造成伤害,可处五日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遛狗时不拴绳是一种未采取动物安全措施的行为。如果咬人,最高可罚款1000元。这两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日至十日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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